重庆龙凤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 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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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泰莱斯预评字〔2017〕12003号
评价类别
预评价
项目名称
重庆龙凤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风险类别
严重
报告编制人
唐巧丽、伍凤
建设单位
重庆龙凤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段和森
项目地理位置
重庆市涪陵区罗云乡石笋梁村一社
现场调查人员
唐巧丽、伍凤
调查时间
2017.8.28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段和森
报告评审专家
王宏图、杨福成、杨迪
评审时间
2017.9.16

二、项目简介

重庆龙凤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4日,法人代表:陈晓明,经济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涪陵区罗云乡石笋梁村一社,经营范围主要为开采、销售建筑石料用灰岩。本项目属露天石灰岩矿山,拟生产规模为1000kt/a,矿山性质为新建矿山。

矿区范围由21个拐点圈定而成,矿区范围面积约0.1184km2,开采标高+514m~+360m(其中南东部14~21号拐点开采标高+514m~+468m)。由矿山开采区、破碎加工区、运输道路及办公生活区等部分组成,并配套完善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及环保、道路、绿化等生产辅助设施。本项目相应的生产设施设备工程一次性建成。

三、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夏季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振动、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岗位/工序
接触
人数
工作
制度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方式
预计接触时间(h/d)
凿岩钻孔
4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振动
定点
8h
爆破
4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定点
0.5h
表土剥离/排危(挖机驾驶)
5人
1班
石灰石粉尘、柴油、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定点
7h
内转运输
4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定点
7h
破碎
8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定点
7h
铲车驾驶岗
4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定点
7h
安全员
6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巡检
8h
机修
4人
1班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
定点
8h
管理人员(法人、矿长)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巡检
--
财务
3人
1班
--
定点
--
后勤
2人
1班
--
定点
--
注:预计接触时间参照类比企业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预测一览表

评价子
单元
岗位/工种
可能接触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预测
采矿
单元
凿岩钻孔
石灰石粉尘、噪声、振动
石灰石粉尘:50%-100%OELs
噪声: >100% OELs
爆破
石灰石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石灰石粉尘:50%-100%OELs
噪声: 50%-100%OELs
表土剥离/排危(挖机驾驶)
石灰石粉尘、柴油、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石灰石粉尘:50%-100%OELs
噪声:> 100%OELs
运输
单元
破碎岗
石灰石粉尘、噪声
石灰石粉尘: >100%OELs
噪声: 50%-100%OELs
内转运输和铲车驾驶岗
石灰石粉尘、噪声
石灰石粉尘:50%-100%OELs
噪声: 50%-100%OELs
公辅工程单元
管理人员(法人、矿长)
石灰石粉尘、噪声
石灰石粉尘:<10%OELs
噪声: 50%-100%OELs
后勤
--
--
财务
--
--
安全员
石灰石粉尘、噪声
石灰石粉尘:10%-50%OELs
噪声: 50%-100%OELs
机修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
电焊烟尘:50%-100%OELs
噪声: 50%-100%OELs
备注: 1、上表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预测参照工程分析及类比项目检测数据而定;
       2、由上表预测显示,预计本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凿岩钻孔/凿岩钻孔工和挖机/挖机驾驶员工接触噪声强度可能会超标,破碎/破碎工接触总粉尘浓度可能会超标,其余操作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浓度预计会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4.1评价结论

职业卫生综合评价一览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价结论
1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符合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基本符合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符合
4
职业病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651-2008)
未提及
5
建筑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符合
6
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设计不详
7
应急救援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未提及
8
职业卫生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
基本符合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属于高毒物品的有: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等。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相关要求,综合分析判定,本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4.2评价建议

4.2.1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

(2)个体防护措施

(3)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4)辅助用室补充措施

(5)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6)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4.2.2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的措施

4.2.3其他建议

五、专业技术评审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1、 单元划分及内容修改;

2、 附表2-1与表2-2岗位工种不统一,表2-2补充各工种工作内容、地点,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进行预测,明确可能超标的岗位;

3、 应结合工种、地点,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分析,并对其合理性、符合性进行评价,建议列表说明,重点针对钻孔、破碎、放料等岗位进行评价;

4、 4.1.3.1章节,删除化合物(CO、NOX、锰)引起急性中毒,补充高温专项预案;

5、 补充:化粪池是否存在清淤作业;

6、 4.1.1.1章节补充针对产生岗位依据生产工艺条件设置除尘、湿式喷水、喷雾防尘设施;

7、 附2.1章节补充项目使用原辅材料名称及数量;

8、总体布局检查表与3.1节评价不符;

9、明确类比对象与建设项目在个人防护用品及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可比性分析;

10、主报告结论章节补充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结论:整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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