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区110kV龙腾输变电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 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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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泰莱斯预评字﹝2017﹞15001号
评价类别
预评价
项目名称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区110kV龙腾输变电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风险类别
一般
报告编制人
闫炬、江毅
建设单位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网改造项目管理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冯易
项目地理位置
重庆市万州区高峰镇檬子村灵凤山隧道入口附近
现场调查人员
闫炬、江毅
调查时间
2017.10.23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冯易
报告评审专家
陈建中、彭明权、谭兴元
评审时间
2017.12.8

二、项目简介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成立下属分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网改造项目管理分公司”,分公司地址位于: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5号,负责人:胡恒。分公司受集团公司委托主要从事电网的建设改造。分公司下设综合办、财务处、工程处、安监处、项目前期及协调处等五个部门,现有员工41人。

根据三峡水利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为满足高峰镇、九池乡、柱山乡及龙腾工业园区等负荷的供电需求新建龙腾110kV变电站

三、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物理危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化学毒物:六氟化硫。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序号
接害工种
工作地点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作业
方式
接触
时间
接触
人数
     1   
值守人员
变电站
噪声、工频电场
巡检
6h/班
2
     2   
巡检人员
变电站
噪声、工频电场、六氟化硫
巡检
1h/班
2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4.1评价结论

职业卫生综合评价一览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价结论
1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符合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基本符合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符合
4
个人防护措施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按照建议完善
5
建筑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基本符合
6
卫生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基本符合
7
应急救援措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按照建议完善
8
职业卫生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
须进一步完善
9
职业卫生专项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基本符合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电力供应,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90号),结合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类比检测结果及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综合分析判定: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区110kV龙腾输变电工程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进行调查分析,本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项目可研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符合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因此该工程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4.2评价建议

(1)工程技术措施

(2)个体防护

(3)应急救援

(4)辅助用室

(5)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6)职业卫生管理

(7)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的措施

(8)其他建议

五、专业技术评审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1、报告中“三同时”的应用不是最新规定,应核实修改;

2、建设项目概况中应增加利旧情况叙述;

3、完整正确描述竖向布置分析评价;补充完善建筑卫生学部门建筑物层数,层高;辅助用室的卫生特征;

4、找附件中单独列出主要要件,包括理想文件或备案材料照片图、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布局图;

5、补充值守人员接触频度;修改巡检人员接触时间的表述;

6、在主报告中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健康影响的具体内容;项目运行时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列出不符合项;涉及急性损伤(中暑或中毒)的应急救援工作场所;

7、补充完善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表;类比企业防护设施的优缺点;

8、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预测中,以列表形式按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计接触水平、评价结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进行分析;

9、可研报告中未提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设置,主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评价结论建议改为不符合;

10、对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分项列表进行评估描述、列表描述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11、进一步精炼补充措施建议,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结论中明确个评价项目的分项结论和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治综合结论。

结论:整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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