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源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 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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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泰莱斯现评字〔2017〕12001号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重庆龙源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风险类别
严重
报告编制人
闫炬
建设单位
重庆龙源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静
项目地理位置
重庆市梁平县蟠龙镇蟠龙村7组
现场调查人员
谭洪艳、张桃
调查时间
2017.3.29
采样、检测人员
谭洪艳、张桃
采样检测时间
2017.4.5-7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陈静
报告评审专家
袁方、马君、王宏图、涂白杰、黄进
评审时间
2017.6.24
二、项目简介
重庆龙源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罗云乡老龙洞村一社,生产规模6万吨/年,开采矿种:石灰岩。
该矿山目前总人数为21人,其中生产工人11人、爆破工人6人(该单位爆破工人为外包人员)、管理及服务人员4人,其中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人)。该矿山生产作业均在白天进行,每天1班作业,每班为8小时工作制度,年工作日为300天。
三、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夏季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振动、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苯系物。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岗位/工序
接触
人数
工作
制度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方式
日接触时间(h)
打钻工
3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振动、夏季高温
定点
8h
爆破(外包)
6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定点
3h
表土剥离/排危(挖机)
1人
1班
矽尘、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定点
8h
内转运输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定点
8h
破碎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定点
8h
铲车驾驶岗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定点
8h
电工兼维修
岗位
1人
1班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苯系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噪声
定点
根据生产情况而定
管理人员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巡检
1h
财务
1人
1班
--
定点
--
后勤
1人
1班
--
定点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统计
检测项目
检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检测
合格率
检测
人数
合格
人数
检测
合格率
噪声
5
1
20%
5
1
20%
石灰石
粉尘
总粉尘
5
3
60%
--
--
--
呼吸性粉尘
5
3
60%
--
--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4.1评价结论
职业卫生综合评价一览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价结论
1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符合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符合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不符合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不符合
5
职业病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
基本符合
6
建筑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符合
7
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符合
8
应急救援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不符合
9
职业卫生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第111号)
基本符合
10
职业健康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不符合
根据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浓度(强度)、接触频率、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及《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要求将其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4.2评价建议
(1)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2)工程技术措施及建议。
(3)警示标识建议。
(4)应急救援建议。
(5)个人防护建议。
(6)职业健康监护建议。
(7)防治经费建议。
(8)其他建议。
五、专业技术评审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1、增加部分评价依据,如职业危害评价通则GBZ/T277-2016,气温、气压、风速的检测依据GB/T943-2008;
2、P13、P18、P30表4-2的公司人员、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表的人员不一致;
3、P18,工作日纪实的时间与实际接触时间不一致;
4、P43“粉尘”分别写成“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噪声检测设备增加个体噪声剂量计;
5、P87建议(5)中增加“检测不合格的岗位采取整改措施后再进行检测”;
6、完善主要设备清单表3-2和设备平面布置图;特别是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如手持风钻、给料机、凿岩设备、振动筛、带式运输机自动化、密闭化情况;
7、表4-1,涉及工种应和表2-3一致,包括其他涉及工种的措施和分析,包括检测、职业健康体检表一致;
8、明确检测,采样时生产负荷和采样点布置情况,附采样点布置图,如表4-18,游离二氧化硅4.23%是在什么位置采的?是不是所有工种均列入?如矿长?明确那些工种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的工种人数,危害因素列表描述;
9、表4-22,CMAX/CSTEL?接触时间、工作时间应和工作写实一致;
10、完善职业健康检测评价,蔡某,黄某上岗前体检高频听力损伤①是否为噪声岗位?②是否达到职业禁忌证?;
11、补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一览表,超标原因分析:①工作先进性②有无防护设施③防护设施合理性、有效性;
12、P19表2-4,核实焊条用量,“把”应明确其重量;
13、 P86核实总局令51号应为90号;
14、爆振性耳聋属于职业病,列入评价内容;
15、建议企业将手工打钻改为机械打钻;
16、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制定整改方案报安监部门监管;
17、碎石单元辨识应考虑振动因素;
结论:整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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