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云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 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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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泰莱斯现评字〔2017〕36002号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重庆市铜梁区云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风险类别
严重
报告编制人
徐晓伟、谭洪艳
建设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云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龙光亮
项目地理位置
重庆市铜梁区旧县镇中峰村13社
现场调查人员
徐晓伟、周渝
调查时间
2017.8.7
采样、检测人员
徐晓伟、周渝
采样检测时间
2017.8.9~8.11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龙光亮
报告评审专家
袁方、王宏图、杨福成
评审时间
2017.12.2
二、项目简介
重庆市铜梁区云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注册于2010年,属民营企业,矿区位于重庆市铜梁区旧县镇中峰村13社,主要产品为石灰岩碎石,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
根据现场调查,该单位从2014年开始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从2015年开始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目前,企业正在不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设职业卫生安全科为职业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该用人单位的生产运行正常,生产工艺成熟,主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本评价期间各生产线运行正常、相关通风、除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部分工人未按要求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三、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夏季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振动、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苯系物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评价单元
岗位/工序
接触
人数
工作
制度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方式
日接触时间(h)
采矿单元
打钻工
8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振动、夏季高温
定点
5h
爆破(外包)
5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
定点
1h
破碎单元
剥离表土/排危(挖机司机)
4人
1班
矽尘、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柴油
定点
5h
内转司机
7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柴油
定点
5h
破碎操作工
6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定点
5h
铲车司机
4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柴油
定点
5h
公辅工程单元
安全员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巡检
不定
矿长
1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巡检
不定
后勤
12人
1班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统计
序号
检测因素
检测岗位
检测结果
合格率
1
噪声
5
其中2个岗位超标,最大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LEX8h)102.1dB(A)
60%
2
石灰石粉尘总尘
5
其中2个岗位超标,最大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11.1mg/m3
60%
3
石灰石粉尘呼尘
5
其中2个岗位超标,最大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6.7mg/m3
60%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4.1评价结论
职业卫生综合评价一览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价结论
1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基本符合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符合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不符合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详见检测结果报告
5
职业病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不符合
6
建筑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符合
7
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符合
8
应急救援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符合
9
职业卫生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
基本符合
10
职业健康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不符合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属于高毒物品的有: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等。
根据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浓度(强度)、接触频率、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要求将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定为:严重
4.2评价建议
补充措施及建议主要针对以下几点:
(1)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2)工程技术措施
(3)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4)个体防护措施
(5)警示标识补充建议
(6)职业健康监护补充建议
(7)职业病防治经费
(8)其他建议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1、P14,2.1.1章节企业基本情况补充建厂时间,三同时等情况
2、P18,2.1.4章节补充产品规格
3、P20,表2-4补充炸药用量。
4、P21,  2.4章节确认有无维修作业?
5、P32,表14-2,表土剥离岗位“石灰石粉尘”改为“矽尘”。
6、P88,12.5章节补充对工人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培训监管,打钻工建议佩戴SNR值37-45的耳罩。
7、完善工作写实,工作时间和接触时间分开写明。
8、完善设备布局图和职业病危害分布图。
9、补充防护设施一览表,补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10、明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工种,人数和项目。
11、补充完善工程防护设施的措施建议,特别针对打钻,破碎等不符合岗位。
12、专家组通过《评价报告书》,同意报告书结论。《评价报告书》按专家意见修改后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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