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县石头坝石灰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 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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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泰莱斯预评字〔2017〕17003号
评价类别
预评价
项目名称
重庆奉节县石头坝石灰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风险类别
严重
报告编制人
唐巧丽、伍凤
建设单位
重庆奉节县石头坝石灰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邹树宏
项目地理位置
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桃源村18社
现场调查人员
唐巧丽、伍凤
调查时间
2017.8.14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邹树宏
报告评审专家
王宏图、彭中全、袁方
评审时间
2017.9.02
二、项目简介
重庆奉节县石头坝石灰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7日,投资人姓名为:王家谷,属个人独资企业。其石灰岩矿山选址于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桃源村18社,属露天石灰岩矿山,拟生产规模为200kt/a,矿山性质为新建项目。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0.046平方公里,由5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1400米至1340米高。由办公区、破碎加工区和厂区道路部分组成,并配套完善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及环保、道路、绿化等生产辅助设施。本项目相应的生产设施设备工程一次性建成。
三、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夏季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振动;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岗位/工序
接触
人数
工作
制度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方式
预计接触时间(h/d)
凿岩钻孔
3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振动
定点
7h
爆破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定点
1h
表土剥离/排危(挖机)
1人
1班
矽尘、石灰石粉尘、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定点
8h
内转运输
1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定点
8h
破碎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定点
8h
铲车驾驶岗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定点
3h
放料工
1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定点
8h
安全管理
1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巡检
1h
电工兼维修
岗位
1人
1班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工频电场、噪声
定点
1h
管理人员(法人、矿长)
1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巡检
--
财务
1人
1班
--
定点
--
后勤
2人
1班
--
定点
--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预测一览表
评价子
单元
岗位/工种
可能接触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预测
采矿
单元
凿岩钻孔
石灰石粉尘、噪声、振动
噪声:89.3-93.2dB(A);石灰石粉尘:50%-100%OELs
爆破
石灰石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噪声:50%-100%OELs;石灰石粉尘:<50%OELs
表土剥离/排危(挖机)
矽尘、石灰石粉尘、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噪声:78.8-83.9dB(A);石灰石粉尘:<50%OELs
 
运输
单元
破碎岗
石灰石粉尘、噪声
噪声:88.0-91.6dB(A);石灰石粉尘:50%-100%OELs
内转运输和铲车驾驶岗
石灰石粉尘、噪声
噪声:81.9-84.5dB(A);石灰石粉尘:<50%OELs
放料工
石灰石粉尘、噪声
--
公辅工程单元
安全管理
石灰石粉尘、噪声
--
电工兼维修
岗位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工频电场、噪声
--
管理人员(法人、矿长)
石灰石粉尘、噪声
--
财务
--
--
后勤
--
--
备注: 1、上表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预测参照工程分析及类比项目检测数据而定;
       2、由上表预测显示,预计本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凿岩钻孔/凿岩钻孔工和破碎/破碎工接触噪声强度可能会超标,其余操作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浓度预计会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4.1评价结论
职业卫生综合评价一览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价结论
1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符合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基本符合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符合
4
职业病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651-2008)
未提及
5
建筑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符合
6
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设计不详
7
应急救援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未提及
8
职业卫生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
基本符合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属于高毒物品的有: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等。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相关要求,综合分析判定,本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4.2评价建议
4.2.1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
(2)个体防护措施
(3)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4)辅助用室补充措施
(5)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6)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4.2.2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的措施
4.2.3其他建议
五、专业技术评审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1、报告书中补充项目区域位置图,附件补充平面布置等相关图纸;
2、表2-2,夏季高温应归为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
3、表2-3,检查“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危害程度分级应为高毒;
4、对凿岩钻孔岗位的振动危害因素与其接触水平进行分析;
5、补充危害因素可致的职业病,接触限值等;
6、表4-1,明确需配发的口罩类型;
7、表4-5,明确警示标识设置的地点;
8、核实电工兼维修工是否接触苯,接触风险进行描述;
9、资料性附件P38,结合关键控制点进一步明确该项目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
10、工频电场不建议列入关键因素,湿式作业水源,应采用湿式作业点应进一步明确。
11、在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预测中,充分利用类比检测数据,如钻孔工、破碎工超标,本项目与其比较采取的防护措施有何不同,接触水平是否符合要求
结论:整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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