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毅、郑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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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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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经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法律规范中要求的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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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卸油口3号罐无油品标识;观测井无标识;通气管附近无严禁烟火标识,无阀门开关标识;加油站罩棚立柱上和站房内紧急切断按钮无标识,应增设。
2. 防雷断接卡未编号,应编号。
3. 发电间无标识,未张贴相应的操作规程,应增设。
4. 发电间、配电室的防止触电标牌不清晰,应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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