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谊、江毅
|
2023.11
|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经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法律规范中要求的安全条件。
|
氢气瓶库无空瓶、实瓶分区标识,应增设;
甲类库房灭火器配备未到位,应整改;
甲类库房可燃气体探头安装位置不合理,弱电线路不防爆,应整改;
甲类库房旁防爆区域内有汽车私拉电线充电,应整改;
高纯气体储存区应完善分类、分区标识;
氮气和氩气的超压超温报警控制柜数据显示异常,应整改;
根据GB50030-2013第8.0.2条规定,氧气灌瓶间属于22火灾危险区,现场点蚊香不满足规范要求;
二氧化碳储罐旁安装有制干冰设备,企业不具备生产干冰的条件,应拆除搬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