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锦艺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 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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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泰莱斯现评字﹝2017﹞16001号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重庆市锦艺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风险类别
严重
报告编制人
伍凤、陈昆
建设单位
重庆市锦艺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冉琼
项目地理位置
云阳县人和工业园区
现场调查人员
伍凤、徐晓伟等
调查时间
2017.6.16
采样、检测人员
伍凤、徐晓伟
采样检测时间
2017.6.21~23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冉琼
报告评审专家
黄昭维、杨福成、谭兴元、胡应坤、廖盛梅
评审时间
2017.8.3
二、项目简介
重庆市锦艺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成立,公司位于云阳县人和工业园区内,项目于2007年建成投产,现年产超细粉7200吨,本项目主要从事硅材料及云母、重晶石、高岭土、铝土矿等其他非金属矿的开发设计、研究和深加工及销售,所属行业为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三、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化学因素: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润滑油、柴油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序号
接害工种
工作地点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作业
方式
接触
时间
接触
人数
1            
包装
联合车间
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定点
7h/班
10
2            
叉车
联合车间
粉尘、噪声、夏季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柴油
定点
7h/班
3
3            
投料
联合车间
粉尘、噪声
定点
4h/班
3
4            
中控
中控室
噪声
定点
7h/班
3
5            
巡检
联合车间
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巡检
7h/班
6
6            
电气
厂区
噪声、工频电场、夏季高温
巡检
1h/班
4
7            
机修
厂区
电焊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辐射、润滑油、夏季高温
定点
1h/班
8
8            
仓管
仓库
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定点
0.5h/班
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统计
序号
检测因素
检测点(人)次
检测结果
合格率
备注
1            
噪声
5
大于85dB(A)的点共计1个。
80%
其中巡检岗位噪声超过85dB(A)。
2            
高温
1
合格
100%
包装岗位接触高温低于31℃。
3            
工频电场
1
合格
100%
配电房巡检接触工频电场强度低于5kV/m的职业接触限值。
4            
其他粉尘
4
4个点均合格
100%
--
本次粉尘检测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2.16%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4.1评价结论
职业卫生综合评价一览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价结论
1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基本符合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符合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基本符合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基本符合
5
职业病防护用品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基本符合
6
建筑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符合
7
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符合
8
应急救援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不符合
9
职业卫生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
基本符合
10
职业健康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基本符合
根据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浓度(强度)、接触频率、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要求,综合分析,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为严重
根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现场检测结果和采取的管理措施、工程技术和个体防护等方面的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现有的职业卫生管理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根据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后,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现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4.2评价建议
(1)职业卫生管理:应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和实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治制度落实情况,并对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更新。将本次评价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建议用人单位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工程技术措施:加强作业场所通风,保持生产场所门窗处于打开状态,必要时可增设岗位机械通风进行辅助通风降温。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管路、球磨机、集尘器、分级机等生产设备的密闭完整性,控制粉尘逸散,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减少二次扬尘。对产生高噪声球磨机可加装隔声板或者隔声罩,减低对其他岗位作业人员的影响。
(3)警示标识设置:
用人单位已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了公告栏,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进行了职业危害告知。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粉尘职业危害告知卡的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中博包含防护措施、标准限值和检测结果等,同时应注意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正或更换。
(4)应急救援: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高温中暑、密闭空间作业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配备应相应的急救药品和急救设置,并按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定期进行演练。作业人员在检测用水箱内部进行清理时,会产生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危害,用人单位未制定《密闭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也未制定有关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危害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按相关要求制定有关密闭(有限)空间作业的救援预案和进入密闭(有限)空间作业的操作规程。
完善应急药品、应急救援物品的设置配置。
(5)个人防护:企业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正确配发个人防护用品。降低作业人员的接触职业危害水平。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强度和现场监测情况,灵活调整防尘口罩的发放,保证其防护有效性,并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保护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6)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岗前体检、在岗期体检和离岗体检,完善体检项目类别,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劳动者。
五、专业技术评审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1、现场存在的问题:
1、     包装岗位的工艺有待进一步改进,以减小粉尘的产生。
2、     车间地面及时清扫,防止二次扬尘产生。
3、     球磨机处缺少警示标示。
报告书:
1、     补充完善评价依据。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5号令)、《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2015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监发〔2014〕6号)、《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2、     1.2.3中建议增加其他资料:重庆市锦艺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委托书。用人单位历年检测报告、职业健康体检资料。
3、     补充企业周边情况介绍。
4、     完善用人单位情况介绍,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
5、     表2.1-1中缺少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资料,建议补充。
6、     表2.1-4中各岗位工作日写实内容应完善工作地点、作业内容、工作时间、接触时间、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情况进行完善。
7、     P23中增加原辅材料的包装规格、主要化学成分含量及柴油用量。
8、     P27中3.1.1补充各厂房、车间楼层布置情况说明,P29中(4)补充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地方:球磨机、料仓等。
9、     4.1.3应为“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4.1.3.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4.1.3.2重点评价因子及关键控制点筛选。
10、   P38页对过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简单介绍。
11、    P44表4.1-2中控室删除“夏季高温”。
12、   P44表4.1-10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为高度危害(Ⅱ级)。
13、   P50表4.3-3非高温季节检测结果,建议删除“结果判定”。
14、   6.2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中对实际的专项应急预案设置的情况加以说明。
15、   表7.2-1实际接触噪声强度应以岗位定点噪声强度来进行计算。
16、   表7.4-1中:第4项检查结果建议判定为不符合。
17、   P74页中对“上岗前体检异常者不予录用”建议改为“对上岗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予录用”。
18、   该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未配置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
结论:整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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