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顺志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 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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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泰莱斯现评字〔2017〕12002号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重庆市顺志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风险类别
严重
报告编制人
安伟
建设单位
重庆市顺志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小波
项目地理位置
重庆市涪陵区罗云乡鱼亭村一社
现场调查人员
安伟、郑谊
调查时间
2017.4.11
采样、检测人员
安伟、郑谊
采样检测时间
2017.4.17-19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杨小波
报告评审专家
袁方、马君、王宏图、涂白杰、黄进
评审时间
2017.6.24
二、项目简介
重庆市顺志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罗云乡鱼亭村一社,生产规模45万吨/年,开采矿种:石灰岩。
该矿山目前总人数为47人,其中生产工人31人、爆破工人5人(该单位爆破工人为外包人员)、管理及后勤人员11人,其中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人)。该矿山生产作业均在白天进行,每天1班作业,每班为8小时工作制度,年工作日为300天。
三、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夏季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振动、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苯系物。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岗位/工序
接触
人数
工作
制度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方式
日接触时间(h)
履带式潜孔打钻工
4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振动、夏季高温
定点
6h
爆破(外包)
5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定点
1h
表土剥离/排危(挖机)
4人
1班
矽尘、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定点
8h
内转运输
10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定点
8h
破碎
8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定点
8h
铲车驾驶岗
4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定点
8h
电工兼维修
岗位
1人
1班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苯系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噪声
定点
根据具体生产而定
管理人员
2人
1班
石灰石粉尘、噪声
巡检
1h
财务
2人
1班
--
定点
--
后勤
7人
1班
--
定点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统计
检测项目
检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检测
合格率
检测
人数
合格
人数
检测
合格率
噪声
5
0
0%
5
0
0%
石灰石
粉尘
总粉尘
5
4
80%
--
--
--
呼吸性粉尘
5
4
80%
--
--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4.1评价结论
职业卫生综合评价一览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价结论
1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符合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符合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不符合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不符合
5
职业病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
基本符合
6
建筑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符合
7
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符合
8
应急救援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不符合
9
职业卫生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第111号)
基本符合
10
职业健康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不符合
根据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性、浓度(强度)、接触频率、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及《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要求将其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4.2评价建议
(1)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2)工程技术措施及建议。
(3)警示标识建议。
(4)应急救援建议。
(5)个人防护建议。
(6)职业健康监护建议。
(7)防治经费建议。
(8)其他建议。
五、专业技术评审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1、增加部分评价依据,如职业危害评价通则GBZ/T277-2016,气温、气压、风速的检测依据GB/T943-2008;
2、P13、P31中表4-2的人数不一致;
3、P18,表2-2中岗位与P31中表4-2岗位各名称不相同,工作纪实不具体,未写爆破员、爆破安全人员的接触时间,部分岗位的接触时间与检测报告中的接触时间不一致;
4、P44,表4-15中,检测项目“粉尘”改成“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噪声检未写出个体噪声剂量计;
5、P48,表4-22接触限值与检测结果不清楚;
6、P96建议(5)中增加“检测不合格的岗位采取整改措施后再进行检测”;
7、岗位一致,明确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危害因素和接触水平;
8、短时间接触浓度表述应准确;
9、工种检测是否全面,如铲灰、机修、包括管理岗位;
10、补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一览表,完善描述,并对其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钻孔应湿式钻孔;
11、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明确工种/岗位、人数、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检项目、周期等;
12、检查表应补充完善,相应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特别是针对粉尘,噪声,高温方面的防护内容,不仅仅是GBZ;
13、P20核实P20表2.4的焊条的用量;
14、第4章补充检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15、对P97,12.2/(4)中防尘的建议应首先从工艺上、设备上进行建议;
16、P95核实总局令51号应为90号;
17、将噪振性耳聋列入评价内容;
18、企业建成开工已21年,到了尘肺等职业高发时段,注意监护;
19、47页,驾驶室内噪声超标,密封性有问题?;
20、履带式打钻机有无驾驶室,密封性能如何;
21、碎石单元辨识应考虑振动因素。
结论:整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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